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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古民居传统文化及保护探析

泉州,地处福建省东南部,面积11015平方公里,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泉州丰厚的文化积淀留下来众多文物古迹。其中保留数量最多、种类最丰富的就是泉州传统古民居建筑。它以独特的建筑造型、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深邃的多元文化内涵,成为我国传统民居建筑大花园中的一朵奇葩,引起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的关注。
 
  一、古民居的传统文化概况
 
  泉州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此劳动生息,简单原始的竹木结构的高台巢居,便是先民们的居住形式。先秦时,汉族人民逐步南移,到此定居垦荒。到西晋永嘉五年(311年),中原动荡,大批晋人纷纷南迁避乱,部分入闽。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生产技术,也带来了中原的传统民居建筑形式和营造技术,对泉州的土着民居建筑形式产生重要的影响。
 
  宋元时期,泉州海外交通盛况空前,与近百个国家与地区有贸易往来,当时蕃商有几千人在泉州居住。对外贸易的频繁,使得泉州本地的建筑风格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外建筑思想的影响,再结合本地亚热带沿海地区的气候特征和风俗习惯进行设计,由此形成了泉州民居建筑类型的多样化。
 
  泉州传统民居有宫殿式大厝民居、手巾寮式民居、石筑民居、木楼民居、土楼民居、洋楼民居等种类。这些保存下来的民居,不仅反映出当时泉州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同时也蕴含了大量的传统文化信息。它们是泉州悠久历史的见证,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和艺术欣赏价值。
 
  泉州传统民居造型朴素,色彩和谐明亮,空间层次明确,石材与片砖插花砌筑的墙体,山花与入口的红砖贴面,形成了独特的风格。特别是泉州本地所特有的橘红色贴面砖和层面瓦,使建筑色感异常强烈,形成最具特色的红砖文化区。
 
  二、古民居传统文化的成因
 
  为什么泉州传统建筑会具有这些独特的风格?笔者试图从文化内涵及多元文化特征等方面进行分析,揭示其形成的原因所在。
 
  首先是中国古代儒家哲学观对泉州传统建筑的影响。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儒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汉晋时期,随着大批汉民的迁入,中原传统思想文化也被带入泉州。泉州地处福建东南沿海,长期远离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形成了比较封闭的地域环境。当中原的传统文化随着朝代的更迭,时代的发展而日渐淡化时,泉州尚处于一种比较保守的传统农业社会形态,也使得较多的传统儒家思想文化要素得以保留。
 
  其次,泉州传统民居多元文化特征的形成是南北文化、中外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果。泉州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处于农业文明和海洋文明的交汇点上。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在此传播、碰撞、融合,而每一次域外文化的传播在这里都留下历史的印痕,从而发展形成今天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多元文化特征的泉州民居建筑。
 
  漫步于泉州传统民居中,你常常会发现东西方风格迥异的建筑装饰和谐地共存于各个古大厝中。这类民居多为多层建筑,既保留泉州传统民居建筑特点,如仍以木、砖、石为主要建筑材料,门窗仍然有石刻的郡望堂号、对联,以及中国传统的木刻、石刻、泥塑等装饰内容,又有西方建筑的形制特点,如增加了钢筋、水泥、有色玻璃、马赛克、釉面砖等外来装饰材料,出现了带有明显欧式风格的哥特式门窗、科林多式廊柱、阳台、拱券顶、百叶窗等建筑形式,以及种类繁多的山花样式、动植物图案,形成具有泉州侨乡特点的中西合璧的民居建筑。
 
  三、传统古民居的保护
 
  传统民居建筑包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然而,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大量古民居在推土机的轰鸣下荡然无存,保留下来的民居或者已是废弃多年,或者是被翻建改造,结构遭到巨大破坏。传统民居文化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正变得岌岌可危。
 
  如何保护好传统古民居文化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问题。目前,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应该要做好科学普查,推动古民居传统文化的保护。要做好古民居的保护工作,首先要了解古民居的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对现存的古民居进行客观地评估,尽最大可能将一批具历史艺术价值,最需保护的泉州古大厝纳入保护范畴。但是,目前一些偏远县市文博人员缺乏,经费不足,严重制约工作的开展,给古民居保护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其次,要对古民居进行开发性保护。对于分布较密集,保护较好,具有典型性的古民居建筑群,可进行适当建设及宣传,列入历史文化保护区,使其成为旅游景点;对于无人居住的保存较好的经典的零散古民居,如果该建筑在旧城改造范围内,可以将该建筑迁移到古民居建筑群中进行统一管理;对于一些破败的,无人居住的废弃古民居,可以将民居中保存较好的,有价值的,有意义的民居构件如郡望、雕刻、吊筒、石鼓等收集起来,纳入古民居博物馆。
 
  再次,探索古民居演变规律,有侧重地进行保护。目前泉州各地经济发展迅速,由于基础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古民居被拆、被毁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我们更应该重视偏僻落后地区古民居的保存,加大保护力度。另外,保护古民居应加大对古聚落、古建筑群的保护力度,将新划定的不同级别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及时公布。
 
  最后,制定或修改相关的古民居保护法条例,并依法执行。各级政府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古民居进行保护。政府每年应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古民居的维护、保护工作;政府和学校应加大对古民居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保护古民居的意识。